第(2/3)页 “我有些想不通。” 老人的神色很平静,直视着面前的年轻人,“你凭什么知道我藏在这里,能找到我?” 是啊。 肖牧凭什么能想到这艘本已沉没的货轮,还能猜到老人就藏在这里? “因为……” 肖牧侧眼看向老人,“犯罪心理学!” 老人:…… 他在开什么玩笑? “在犯罪心理学中,越聪明的罪犯,越会具备两种心理。” 肖牧话语不带一丝温度,“第一个,重返罪案现场。第二个,躲藏在犯罪现场附近。” 重返罪案现场。 回到犯罪现场回味犯罪经过,获得心理满足,以及查漏补缺想要查看是否有对其不利的证据,观察调查人员是否找到证据。 很多人不懂这是为什么,其实道理很简单。 你的脸上长了一颗痘痘。 然后你用去了很长时间、精力、痛苦,好不容易挤出来。 那么,你会不会想要看一下你挤出来的痘痘是什么样子? 有没有发现你每挤出一个痘痘,都会查看? 重返罪案现场,就是这种心理! 再来说说躲藏在作案现场附近。 这是最常见的犯罪心理。 好比说谎的人,在说谎时都很喜欢直勾勾不眨眼的看人。 因为说谎的人知道眼神躲闪是心虚表现,谎言会被拆穿。 所以在说谎时,心理与意志会控制眼睛去凝视着对方。 使对方更相信自己,或观察对方是否相信。 而这个道理与犯罪是相通的,也是人们常说的灯下黑。 越是那种干了坏事的人,越喜欢出现在干坏事的地方。 甚至还敢明目张胆地站在警察身旁。 其心理就如同说谎直视人一样。 让别人觉得你是可信的,让别人不去怀疑你。 就好像在告诉所有人,你不可能做坏事,不然你怎么敢出现在案发现场,又怎么敢站在警察的身边。 那么重返现场与躲藏在作案现场附近,和肖牧知道老人躲在这里又有什么关系? 肖牧第一次见到老人的时候,是在什么地方? 就是现在的货轮监狱! 也是从那时候老人就在演肖牧。 而这种情况如同作案现场一样。 从这一刻开始,老人不断给肖牧挖坑,挖坑,再挖坑。 这本身就是一种犯罪,挖坑的过程就是犯罪过程。 然后,等老人的犯罪过程被肖牧发现后。 他要躲起来,想要躲藏在一个肖牧找不到的地方。 那么如果按照犯罪心理学的角度,你说他会躲在哪里。 认为什么地方是肖牧容易忽略,甚至是找不到的地方? 第(2/3)页